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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2010年第四批農機補貼資金結算的通知
閩農機管[2010]70號
各市、縣(區(qū))農機管理局(站),各農機企業(yè)或代理結算的總經銷商:
現決定開展我省2010年第四批農機購置補貼資金結算工作。根據《福建省2010年農業(yè)機械購置補貼資金使用方案》和目前實施情況,本批結算截止日期為2010年8月31日。現“管理系統”上“申報三”數據已設置為8月31日前已核實通過的數據,各相關單位以此統計數據為準,編制上報補貼資金結算相關資料?,F將有關事項和要求通知如下:
一、對農機管理部門申報的資料和時間要求
1.縣級農機管理部門根據“管理系統”申報三匯總表“核實通過”和明細表“當前批次上報數據下載”內容核對本轄區(qū)內經銷商所銷售產品的匯總表、明細表以及相應的購機者資料,編制本縣(市、區(qū))匯總表和明細表,附相應的購機者農業(yè)機械購置補貼申請表報送縣級財政部門抽查,抽查無誤后,于9月20日前形成正式聯合文件上報設區(qū)市農機管理部門和財政部門,同時附本縣匯總表、明細表以及按明細表順序排列的農業(yè)機械購置補貼申請表??h級農機管理部門如需修改數據,應以書面形式上報省、市農機主管部門報備。
2.設區(qū)市農機管理部門會同市級財政部門對縣級上報材料進行抽查,無誤后按生產企業(yè)、經銷商及機具類型,匯總編制《**市2010年第四批購機補貼資金結算申請匯總表》,于9月28日前形成正式聯合文件上報省農業(yè)廳和省財政廳,同時將縣級上報的申請表存檔。
二、對生產企業(yè)(總經銷商)申報資料和時間要求
(一)申報資料要求:
1.企業(yè)務必于9月20日前在“管理系統”中點擊本批次的申請管理按鈕,執(zhí)行查詢后點擊結算申報。第一、三批結算未通過的企業(yè)要在未通過結算菜單中執(zhí)行查詢后點擊結算申請。點擊完成后,應導出統計報表里的第三批次待結算狀態(tài)的明細表和企業(yè)供貨情況匯總表。明細表通過“統計報表”中的明細表欄目,點擊“當前批次申請結算明細表下載”導出明細表數據。匯總表通過“統計報表”中的“供貨情況匯總表”欄目,選擇第三批次,導出“核實通過”狀態(tài)的供貨情況匯總表數據。第一、三批結算未通過的企業(yè)還要導出“待結算”第一、二批數據,與第三批數據整合一起上報。企業(yè)要整理并審核其中導出的供貨情況匯總表、申請結算明細表等內容,按“生產企業(yè)申報結算材料具體要求”(附件1)制作申報資料。
2.企業(yè)在報送結算材料之前,應先同縣級農機管理部門核對用戶資料,不完整的應及時補齊。按要求填寫申請報告(附件2),認真核對協議份數,并在每份協議的右上角按總明細表順序編號,按總明細表的順序裝裱材料,否則不予采用。有委托授權經銷商的生產企業(yè),要附上供貨給經銷商的明細表和供貨發(fā)票(單獨裝裱成冊),供貨明細表(附件3)順序與供貨發(fā)票復印件排序一致。單機補貼總額在5000元以上的機具,企業(yè)需提供相應的貨運單(或者合同)復印件附在供貨發(fā)票后面。
3.單機補貼總額在5000元以上的需提供供貨發(fā)票,附四寸彩洗人機合照照片。照片要求:(1)必須由農機部門提供,照片背后必須有縣農機部門的拍照者簽名;(2)購機者位于機具編號噴漆旁,并顯示機具整機;(3)如提供人、機合成造假的照片,該機具將作不結算處理;(4)大棚、滴灌要附安裝前后兩張照片。
4.匯總表和明細表封面與內容都需加蓋企業(yè)公章。企業(yè)上報的匯總表與明細表必須要有總數,明細表應分縣統計,分縣用戶資料插入紅紙隔開,并標注縣名。
(二)報送資料時間、地址:
1.時間要求:9月20日-28日。
2.郵寄地址:漳州市勝利路118號政府大院27棟漳州市農機管理總站收
郵政編碼:363000
聯系人:許錦龍
聯系電話:0596-2053209傳真:0596-2037393
附件:1.生產企業(yè)申報結算材料具體要求
2.2010年福建省第四批購機補貼結算資金申請報告
3.2010年(廠家)供貨明細表(第四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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