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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省2015年農機購置補貼報送產品(第三批)歸檔情況的通報
關于2015年廣東省農機購置補貼報送產品(第三批)歸檔情況的通報
粵農機鑒〔2015〕33號
各有關農機生產企業(yè):
受廣東省農業(yè)廳的委托,我站根據《關于報送2015年廣東省農機購置補貼產品(第三批)歸檔信息的通知》(粵農機鑒〔2015〕28號)的要求,開展2015年廣東省農機購置補貼產品(第三批)歸檔工作。根據農業(yè)部農機購置補貼相關文件要求、各農機化行政主管部門公布的有效期內推廣鑒定產品信息以及《關于印發(fā)<廣東省2015-2017年農機購置補貼機具補貼額一覽表>(第一批)的通知》(粵農〔2015〕85號)、《關于印發(fā)<廣東省2015-2017年農機購置補貼機具補貼額一覽表>(第二批)的通知》(粵農函〔2015〕516號)和《關于增加和調整<2015-2017年農機購置補貼機具補貼額一覽表>分類分檔的通知》(粵農函〔2015〕831號),對企業(yè)報送的2015年廣東省農機購置補貼產品第三批歸檔信息材料進行歸檔,歸檔情況已于2015年12月22~28日在廣東省農業(yè)機械化信息網上進行了公示。
公示期間,共收到3家企業(yè)針對其未進行歸檔產品提交的說明/證明材料,我站對此進行了審查并做出處理,不予歸檔,有關情況說明如下:(1)報送歸檔補充材料不予受理;(2)分檔參數根據報告產品技術規(guī)格參數,檢驗結果不作為分檔參數依據;(3)微耕機分檔參數功率是指標定功率(12h功率)。
2015年廣東省農機購置補貼報送產品(第三批)歸檔信息詳見附件,現予以通報。
附件:2015年廣東省農機購置補貼產品(第三批)歸檔信息匯總表
廣東省農業(yè)機械試驗鑒定站
2015年12月30日
關于2015年廣東省農機購置補貼報送產品(第三批)歸檔情況的公示
粵農機鑒〔2015〕31號
各有關農機生產企業(yè):
受廣東省農業(yè)廳的委托,我站根據《關于報送2015年廣東省農機購置補貼產品(第三批)歸檔信息的通知》(粵農機鑒〔2015〕28號)的要求,開展2015年廣東省農機購置補貼產品(第三批)歸檔工作。根據農業(yè)部農機購置補貼相關文件要求、各農機化行政主管部門公布的有效期內推廣鑒定產品信息以及《關于印發(fā)<廣東省2015-2017年農機購置補貼機具補貼額一覽表>(第一批)的通知》(粵農〔2015〕85號)、《關于印發(fā)<廣東省2015-2017年農機購置補貼機具補貼額一覽表>(第二批)的通知》(粵農函〔2015〕516號)和《關于增加和調整<2015-2017年農機購置補貼機具補貼額一覽表>分類分檔的通知》(粵農函〔2015〕831號),對企業(yè)報送的2015年廣東省農機購置補貼產品(第三批)歸檔信息材料進行歸檔。本次報送的產品共有274個,經審查確認歸檔的產品240個,不予歸檔的產品34個,具體情況詳見附件,現予公示,并就有關情況說明如下:
一、不予歸檔的情形
1、不屬于《廣東省2015-2017年農機購置補貼機具補貼額一覽表》(含第一批、第二批及增加調整)中品目分檔的產品;
2、報告中產品技術規(guī)格無分檔技術參數或分檔技術參數值不確定;
3、未提供檢驗報告、推廣鑒定證書或有效證明材料;
4、基本配置和參數不符合《廣東省2015-2017年農機購置補貼機具補貼額一覽表》(含第一批、第二批及增加調整)中品目分檔要求的產品;
二、公示事宜
1、公示時間自2015年12月22日-12月28日16:30止。
2、公示期間,凡對公示附件中產品歸檔結果有異議的企業(yè),請于2015年12月28日前,提供簡要說明材料,并加蓋公章后,將電子掃描件發(fā)送到LCL066@126.com郵箱。不再接收任何報送歸檔補充材料。
3、公示結束后,我站將對反映的問題進行確認整理,形成《2015年廣東省農機購置補貼產品(第三批)歸檔信息匯總表》后給予公告。
(聯系人:林彩麗, 聯系電話:020-37388560、37373760)
附件:2015年廣東省農機購置補貼產品(第三批)歸檔信息匯總表(公示稿)
廣東省農業(yè)機械試驗鑒定站
2015年12月22日
關于報送2015年廣東省農機購置補貼產品(第三批)歸檔信息的通知
粵農機鑒〔2015〕28號
各有關農機生產企業(yè):
受廣東省農業(yè)廳的委托,為做好2015年農機購置補貼工作,規(guī)范農機購置補貼產品歸檔信息,現將報送2015年廣東省農機購置補貼產品(第三批)歸檔信息的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補貼產品歸檔范圍
廣東省2015年農機購置補貼產品范圍包括11大類32個小類80個品目,詳見我省公布的《廣東省2015-2017年中央財政農業(yè)機械購置補貼實施方案》。已由農業(yè)部農業(yè)機械鑒定總站歸檔并下發(fā)歸檔信息的產品及廣東省已通報歸檔(第一、二批)的產品,不需重新申報。
二、申報要求
(一)報送產品應獲得部級或省級農業(yè)機械推廣鑒定證書,且在有效期內。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yè)部公告(第2282號),2015年7月15日后仍有效的由省級以上農機化主管部門頒發(fā)的農機推廣鑒定證書有效期,自簽發(fā)之日起延至第5年的12月31日。證書到期后仍未換發(fā)有效推廣鑒定證書的產品,將在廣東省農機購置補貼輔助管理系統(tǒng)中予以刪除,不再另行通知。
(二)產品名稱與農業(yè)部發(fā)布的品目不一致的,須提供該產品推廣鑒定證書核發(fā)單位或推廣鑒定報告簽發(fā)單位出具的歸檔意見并加蓋公章。
三、材料要求
(一)各補貼產品生產企業(yè)應如實填寫產品信息,確保信息準確、有效。若因信息填寫錯誤導致無法進行歸檔的,由企業(yè)自行承擔責任。填寫虛假信息的一經查實,取消該企業(yè)所有產品在廣東省的補貼資格。
(二)按要求完整填寫2015年廣東省農機購置補貼產品歸檔信息備案表(見附件),按《XX公司2015年廣東省補貼產品歸檔信息備案表》的格式命名另存形成一個工作表文檔。
(三)按順序將蓋章確認后的歸檔信息備案表、產品推廣鑒定證書、推廣鑒定報告及檢驗報告,掃描合成一個PDF文檔,多產品申報時請按歸檔信息備案表順序掃描證書及報告,然后按《XX公司2015年補貼產品歸檔材料》的格式命名保存文檔。
(四)將上述(二)、(三)形成保存的《XX公司2015年廣東省補貼產品歸檔信息備案表》(工作表文檔)及《XX公司2015年補貼產品歸檔材料》(PDF文檔)兩個文檔一起發(fā)送到LCL066@126.com(電子郵箱),不要合成文件夾壓縮或多個文件(三個及以上)發(fā)送。報送材料不符合要求不予受理。
四、報送要求
1、報送時間:2015年11月6~18日(以電子郵箱收到日期為準)
2、報送方式:電子郵件發(fā)送,不接收現場報送。
(聯系人:林彩麗,聯系電話:020-37388560、37373760)
廣東省農業(yè)機械試驗鑒定站
2015年11月6日
關于2015年廣東省農機購置補貼報送產品(第二批)歸檔情況的通報
粵農機鑒〔2015〕22號
各有關農機生產企業(yè):
受廣東省農業(yè)廳的委托,我站根據《關于報送2015年廣東省農機購置補貼產品歸檔信息的通知》(粵農機鑒〔2015〕13號)的要求,開展2015年廣東省農機購置補貼產品歸檔工作。根據農業(yè)部農機購置補貼相關文件要求、各農機化行政主管部門公布的有效期內推廣鑒定產品信息以及《關于印發(fā)<廣東省2015-2017年農機購置補貼機具補貼額一覽表>(第一批)的通知》(粵農〔2015〕85號)和《關于印發(fā)<廣東省2015-2017年農機購置補貼機具補貼額一覽表>(第二批)的通知》(粵農函〔2015〕516號),對企業(yè)報送的2015年廣東省農機購置補貼產品第二批歸檔信息材料進行歸檔,并對第一批不予歸檔的、屬于部級歸檔的通用類61個品目產品的報送材料重新進行歸檔。歸檔情況已于2015年7月23~29日在廣東省農業(yè)機械化信息網上進行了公示。公示期間,收到一家企業(yè)針對其未進行歸檔產品提交的說明/證明材料,我站對此進行了審查并做相應處理。2015年廣東省農機購置補貼報送產品(第二批)歸檔信息詳見附件,現予以通報。
附件:2015年廣東省農機購置補貼產品(第二批)歸檔信息匯總表
廣東省農業(yè)機械試驗鑒定站
2015年7月31日
關于2015年廣東省農機購置補貼報送產品(第一批)歸檔情況的公示
粵農機鑒〔2015〕16號
各有關農機生產企業(yè):
受廣東省農業(yè)廳的委托,我站根據《關于報送2015年廣東省農機購置補貼產品歸檔信息的通知》(粵農機鑒〔2015〕13號)的要求,開展2015年廣東省農機購置補貼產品歸檔工作。根據農業(yè)部農機購置補貼相關文件要求、各農機化行政主管部門公布的有效期內推廣鑒定產品信息以及《關于印發(fā)<廣東省2015-2017年農機購置補貼機具補貼額一覽表>(第一批)的通知》(粵農〔2015〕85號),對企業(yè)報送的2015年廣東省農機購置補貼產品歸檔信息材料進行歸檔,第一批報送的產品共有489個,經確認歸檔的產品183個,不予歸檔的產品306個,具體情況詳見附件,現予公示,并就有關情況說明如下:
一、不予歸檔的情形
1、屬于部級歸檔的通用類61個品目的產品(不包括:喂入量<1kg/s自走履帶式谷物聯合收割機、2行及以上13-35馬力的半喂入聯合收割機);
2、不屬于《廣東省2015-2017年農機購置補貼機具補貼額一覽表》(第一批)中品目分檔的產品;
3、基本配置和參數不符合《廣東省2015-2017年農機購置補貼機具補貼額一覽表》(第一批)中品目分檔要求的產品;
4、報送的產品信息與推廣鑒定證書、推廣鑒定報告、檢驗報告、各農機化行政主管部門公布的有效期內推廣鑒定產品信息不一致的產品;
5、報送的產品歸檔信息材料不完整或缺關鍵的分檔參數。
二、公示事宜
1、公示時間自2015年5月12日-5月18日16:30止。
2、公示期間,凡對公示附件中產品歸檔結果有異議的企業(yè),請于2015年5月18日前,提供簡要說明材料,并加蓋公章后,將電子掃描件發(fā)送到LCL066@126.com郵箱。
3、公示結束后,我站將對反映的問題進行梳理,并報請省農業(yè)廳農業(yè)機械化管理辦公室批準后發(fā)布。
(聯系人:林彩麗,聯系電話:020-37388560、37373760)
附件:2015年廣東省農機購置補貼產品(第一批)歸檔信息匯總表(公示稿)。
廣東省農業(yè)機械試驗鑒定站
2015年5月11日
關于報送2015年廣東省農機購置補貼產品歸檔信息的通知
粵農機鑒〔2015〕13號
各有關農機生產企業(yè):
受廣東省農業(yè)廳的委托,為做好2015年農機購置補貼工作,規(guī)范農機購置補貼產品歸檔信息,現將報送2015年廣東省農機購置補貼產品歸檔信息的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補貼產品歸檔范圍
廣東省2015年農機購置補貼產品范圍包括11大類32個小類80個品目,詳見我省公布的《廣東省2015-2017年中央財政農業(yè)機械購置補貼實施方案》。已由農業(yè)部農業(yè)機械鑒定總站歸檔并下發(fā)歸檔信息的產品,不需重新申報。
二、申報要求
(一)報送產品應獲得部級或省級農業(yè)機械推廣鑒定證書,且在有效期內。在農業(yè)部沒有出臺明確規(guī)定之前,對于今年內到期的推廣鑒定證書,暫按以下辦法執(zhí)行:所申報產品的推廣鑒定證書在2015年4月15日-12月30日前有效的,其有效期自動延長至2015年12月31日。2016年1月1日起,對自動延期后仍未換發(fā)有效推廣鑒定證書的產品,我站將在廣東省農機購置補貼輔助管理系統(tǒng)中予以刪除,不再另行通知。
(二)產品名稱與農業(yè)部發(fā)布的品目不一致的,須提供該產品推廣鑒定證書核發(fā)單位或推廣鑒定報告簽發(fā)單位出具的歸檔意見并加蓋公章。
三、材料要求
(一)各補貼產品生產企業(yè)應如實填寫產品信息,確保信息準確、有效。若因信息填寫錯誤導致無法進行歸檔的,由企業(yè)自行承擔責任。填寫虛假信息的一經查實,取消該企業(yè)所有產品在廣東省的補貼資格。
(二)按要求完整填寫2015年廣東省農機購置補貼產品歸檔信息備案表(見附件),按《XX公司2015年廣東省農機購置補貼產品歸檔信息備案表》的格式命名文檔后發(fā)送到LCL066@126.com(電子郵箱)。
(三)產品推廣鑒定證書、推廣鑒定報告及檢驗報告、蓋章確認后的歸檔信息備案表,掃描合成一個PDF文檔,按《XX公司2015年補貼產品歸檔材料》的格式命名文檔后發(fā)送到LCL066@126.com(電子郵箱)。
四、報送要求
1、報送時間:第一批:2015年4月20日前;第二批:2015年6月30日前(以電子郵箱收到日期為準)
2、報送方式:電子郵件發(fā)送,不接收現場報送。
(聯系人:林彩麗, 聯系電話:020-37388560,37373760)
廣東省農業(yè)機械試驗鑒定站
2015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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