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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關于2017年購置補貼機具上牌情況的通報
鄂農機函〔2018〕10號
各市、州、縣(區(qū))農機局(辦):
為切實履行拖拉機、聯合收割機注冊登記管理職責,按照《省農業(yè)廳省財政廳關于印發(fā)〈湖北省2015-2017年農業(yè)機械購置補貼實施方案〉的通知》(鄂農計發(fā)〔2015〕12號)要求,現對2017年各地補貼機具上牌情況予以通報。
一、總體情況
2017年,全省新增購置補貼的拖拉機11297臺,聯合收割機8197臺;注冊登記的拖拉機15241臺,聯合收割機9328臺,總體上看,全省補貼機具上牌情況良好,上牌率達到100%的縣(市、區(qū))達到71個,相比上年增加了56個,進步明顯,成效顯著。但仍有個別地方重視不夠,補貼機具上牌工作不能有效落實。
其中,補貼的拖拉機上牌率未達到100%的縣(市、區(qū))有9個,分別是:
武漢市:黃陂區(qū)(53.61%);
襄陽市:襄城區(qū)(35.25%)、老河口市(98.77%);
荊門市:京山縣(39.56%);
孝感市:大悟縣(70.59%)、漢川市(69.71%);
黃岡市:英山縣(87.50%)、蘄春縣(72.58%);
咸寧市:崇陽縣(96%)。
補貼的聯合收割機上牌率未達到100%的縣(市、區(qū))有4個,分別是:
武漢市:黃陂區(qū)(45.95%);
襄陽市:襄城區(qū)(81.36%)、老河口市(96.7%);
荊門市:京山縣(86.02%);
(其他各地補貼機具上牌情況詳見附件)
二、存在的問題
(一)各地工作進展不平衡。多數地方對牌證核發(fā)工作高度重視,有人管事,有人干事,工作開展認真扎實,補貼機具上牌率能達到100%;有的地方對工作重視不夠,積極性不高,補貼機具上牌工作年年無法落實。
(二)手扶拖拉機上牌率不高。受農機“國Ⅲ”排放標準實施影響,2017年全省補貼的手扶拖拉機僅1084臺,但只有480臺進行了注冊登記,上牌率為44.28%,處于較低水平。
(三)新型收獲機械列管出現空白。2017年有不少新型自走式收獲機械納入了購機補貼范圍,其中補貼的自走式玉米收獲機121臺、自走式青飼料收獲機2臺、油菜聯合收割機2臺、花生聯合收獲機17臺、小型收割機23臺,但絕大多數未進行牌證管理。
(四)“單機版”制證屢禁不絕。禁止使用“單機版”制證軟件是有效規(guī)范牌證核發(fā)的重要手段。但在檢查中發(fā)現,仍有崇陽縣等極個別地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繼續(xù)違規(guī)使用“單機版”制證軟件進行牌證核發(fā)。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提高認識,加強協作。將補貼的拖拉機、聯合收割機全部納入牌證管理,既是依法實施安全監(jiān)管的需要,也是規(guī)范補貼申報、加強補貼機具核驗的重要手段。各地要進一步提高思想認識,學習先進地區(qū)的經驗做法,加強部門間協作,發(fā)揮合署辦公優(yōu)勢或提供“一站式”服務,方便機手辦理補貼,確保補貼機具上牌應辦盡辦。
(二)加強培訓,強化宣傳。在實施購機補貼中,一要加強農機管理人員的培訓學習,明確納入牌證管理的農機種類及范圍,提升業(yè)務辦理水平;二要做好農機合作社、農機大戶、農機手面對面的宣傳教育,提升其遵章守法意識,督促主動接受牌證管理。
(三)開展補辦,重點督查。對已補貼但未辦理牌證或未登錄農機監(jiān)理信息系統(tǒng)的拖拉機和聯合收割機,要積極主動聯系機主,通知其迅速辦理牌證手續(xù)并于5月1日前完成信息補錄工作。各地要加強督導檢查,對未能及時整改到位的相關單位要定期通報工作進展,對拒不整改的要進一步采取約談督促后進。
附件:2017年各地補貼機具上牌情況表點擊下載
湖北省農機局
2018年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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