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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關于督促各市分配使用農機購置補貼資金的通知

作者:山西省農業(yè)機械發(fā)展中心 本站發(fā)布時間:2019年06月12日 收藏

晉農機裝函〔2019〕22號

  各市農機局(中心):

  根據《農業(yè)農村部辦公廳財政部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加強農機購置補貼政策監(jiān)管強化紀律約束的通知》(農辦機〔2019〕6號)及《2018-2020年山西省農業(yè)機械購置補貼實施方案》文件精神,省中心將2018年“山西省農機購置補貼輔助管理系統(tǒng)”(以下簡稱補貼系統(tǒng))中的結余資金(具體見附件)及2019年中央財政農機購置補貼項目資金注入了補貼系統(tǒng),現(xiàn)將相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市盡快為各縣(市、區(qū))分配農機購置補貼資金,指導其優(yōu)先使用結余資金。結轉資金如有變化,請及時向省中心提供相關依據進行變更。

  二、根據當前我省“敞開補貼”的總體要求,各市要強化市域內資金余缺動態(tài)調劑,調劑使用各縣資金,提高資金使用效率。

  附件:2018年農機購置補貼結轉資金統(tǒng)計表(含各縣情況)點擊下載

  山西省農業(yè)機械發(fā)展中心

  2019年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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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來源地址: http://njj.shanxi.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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