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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萬余元買了臺山東巨明窩心玉米收割機

作者:山東法制報 杜海英 本站發(fā)布時間:2011年05月26日 收藏

  4農民想發(fā)家致富

  舉債購買農機卻買來“窩心機”

  2009年4月份,寧陽縣的寧先生、王先生、蘇先生、侯先生4位農民從寧陽縣華信農業(yè)機械有限公司各購買了一臺山東巨明機械有限公司生產的自走式小麥、玉米互換割臺聯(lián)合收獲機,價格136000元,實際支付96700元,每臺國家補貼40800元。華信農機公司當時交付了小麥收獲機,巨明公司口頭約定于8月份交付玉米收獲機

  4位農民投訴稱,由于巨明公司的玉米收獲機是試驗銷售的產品,無玉米收獲機供貨,8月份時還沒有試驗成功,在華信公司趙經理的多次催促下,直到2009年9月才供貨。4人從華信公司開走農機后便立即投入使用,不料,4輛玉米收獲機存在嚴重的質量問題,割臺把玉米棒子擠碎,玉米粒都灑到地里,給用戶造成的經濟損失較大,此外,玉米收獲機經常出故障,不是這里有毛病,就是那個地方出毛病。

  “巨明公司先后派了兩伙人進行維修,**后一伙兩人對收獲機維修后,明確表示無能為力。從當年9月18日開始,巨明公司便停止了對該收獲機的維修,當時已處于收割高峰期。”4位農民稱,2009年9月17日,蘇先生使用該機為寧陽縣伏山鎮(zhèn)張行村的村民王先生收割玉米,給王先生造成了慘重損失,華信公司的趙經理在現場,賠償了400元現金,同一天,寧先生給伏山鎮(zhèn)陳行村的陳先生收割玉米,收割了僅一畝半左右,損失慘重,陳先生十分生氣,華信公司趙經理趕到了收割現場,賠償了陳先生600元。2009年9月18日寧先生為伏山鎮(zhèn)十里村邢先生收割玉米,也造成了損失,華信公司賠償了邢先生500元。在2009年,他們4人共使用該機4至10天,其中侯先生9天共收割玉米不足15畝,9天時間開回華信公司維修三次,維修每次都在3小時以上,寧先生9天共收割玉米不足10畝,9天之中開回華信公司維修三次,維修時間**長的一次長達4個多小時,**短的也在2小時以上。蘇先生共使用該機4天,開回華信公司三次,每次維修**長的達4-5小時。王先生投入使用收獲機不足5畝。

  “2009年9月24日開始,我們4位農民在華信公司趙經理的帶領下到了巨明公司。巨明公司承認玉米收獲機存在嚴重質量問題,同意召回我們的玉米聯(lián)合收獲機,只同意退還我們每臺收獲機款4.5萬元,一直不提賠償給我們造成的實際經濟損失。”王先生等4位農民聘請律師發(fā)函要求巨明公司賠償給他們造成的經濟損失,沒有結果。又于2009年12月中旬向省農機站投訴。2009年12月26日巨明公司向省農機投訴站致書面函,同意退回玉米收獲機,2010年1月6日省農機投訴站在主持雙方調解時,公司仍拒絕賠償造成的經濟損失。“2009年4月份省交通廳、省農業(yè)機械管理辦公室、寧陽縣農業(yè)機械管理站給我們4位都頒發(fā)了《跨區(qū)作業(yè)證》有效期為2009年5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玉米聯(lián)合收獲機的標牌上標注‘生產率4-8畝/小時’,我們?yōu)槠趦蓚€月在寧陽和遼寧省的跨區(qū)作業(yè)計劃化為泡影。2009年10月我們曾委托山東金信價格事務所有限公司鑒定,每臺玉米聯(lián)合收獲機每小時給我們造成的損失是512元,整個秋季每臺給我們造成的損失至少是30萬元以上。”

  訴上法庭:訴請更換一臺合格機

  賠償經濟損失20萬元

  索賠無果的情況下,2010年元月份,4位農民分別將寧陽縣華信公司和巨明公司告上了法庭,請求法院判決兩公司更換合格玉米收獲機,賠償經濟損失20萬元。4起案件中的一起,即寧先生的案件經兩審法院審理已于2011年1月28日終審,另3起案件在訴訟中。

  法院經審理查明,2009年,寧先生與華信公司經協(xié)商達成買賣聯(lián)合收獲機口頭協(xié)議,雙方約定,寧先生向華信公司購買三臺巨明公司生產的和諧號自走式玉米、小麥聯(lián)合收獲機(前置式互換割臺),其中玉米收獲機型號為4YZ-3型,扣除國家補貼,寧先生付款96700元。付款后,華信公司先向寧先生交付聯(lián)合收獲機中的小麥收獲機部分,2009年8月份再向寧先生交付玉米收獲機部分??陬^協(xié)議達成后,2009年4月30日,華信公司將聯(lián)合收獲機中的小麥收獲機部分交付。該小麥收獲機駕駛室外下方的產品標識牌上注明該聯(lián)合收獲機名稱為:自走式玉米小麥聯(lián)合收獲機,其中玉米收獲機型號為4YZ-3型,執(zhí)行的標準為GB/T21962-2008,小麥機型號為LZ-2.5型,執(zhí)行的標準為JB/和5117-2006。8月份,華信公司未按雙方約定的時間將玉米收獲機給付寧先生,后經催促,華信公司于2009年9月7日將型號為4YH-3型、執(zhí)行標準為JB/T21962-2008的玉米收獲機交付給寧先生。寧先生當時對該玉米收獲機與所要購買的收獲機型號是否相符未進行核查。華信公司與寧先生還約定,如產品出現質量問題,由巨明公司承擔“三包”維修義務,并將巨明公司的“三包”維修卡交給寧先生。寧先生在使用玉米收獲機為農戶收獲玉米時發(fā)現該玉米收獲機存在嚴重的質量問題,主要有割臺把玉米棒擠碎、玉米粒灑落較多、鏈條易斷、提升機提不上玉米等現象,給農戶造成一定的經濟損失,巨明公司先后派出多名維修人員進行調試維修,該玉米收獲機仍不能正常使用。2009年9月18日,巨明公司維修人員中止了維修,寧先生用該收獲機未獲得收入。

  在訴訟中,寧先生和華信公司主張,華信公司和巨明公司是代銷收獲機關系,以及巨明公司生產的收獲機是試驗產品,對此,巨明公司有異議,主張是按照寧先生及華信公司要求提供的產品,寧先生收4YH-3型收獲機后未提出異議,寧先生對該收獲機已經認可。巨明公司提交了4YZ-3型玉米收獲機檢驗報告一份。

  寧先生對巨明公司的主張?zhí)岢霎愖h,認為巨明公司提交的檢驗報告上玉米收獲機是后置式,檢驗依據是部頒標準,而自己所購買的收獲機是前置式的,執(zhí)行標準是國家標準,該檢驗報告與該案無關。自己當時收到玉米收獲機時,對該機是否符合產品標識牌上注明的型號未加詳查,自己沒想到巨明公司會以次充好,欺騙消費者,巨明公司對此不能證明自己對4YH-3型表示認可,該機出現質量問題,就是因為巨明公司未按要求向其提供合格產品所致。

  法院:認定產品存在質量問題

  判決承擔換機和賠償責任

  寧陽縣法院一審認定,巨明公司按照其產品標識牌上記載的內容應向華信公司提供4YZ-3型玉米收獲機,該收獲機執(zhí)行標準為GB/B21962-2008,卻向華信公司提供了4YH-3型玉米收獲機,該收獲機執(zhí)行標準為JB/T21962-2008,而華信公司在收到巨明公司4YH-3型玉米收獲機后,未核實該收獲機型號與寧先生所購的收獲機是否相符,即將該收獲機交給寧先生使用,致使該玉米收獲機在使用中出現質量問題,且公司未按約定時間交付收獲機,兩公司對此應依法承擔違約責任。巨明公司主張給付寧先生的玉米收獲機符合質量要求,以及寧先生認可該收獲機,巨明公司未舉出相關證據證明自己的主張,法院不予支持。巨明公司作為產品的“三包”責任人,在產品出現質量問題時,依合同約定應承擔“三包”義務,寧先生要求巨明公司為其更換合格玉米收獲機的主張,法院予以支持。寧先生在收到收獲機后,當時未對該玉米收獲機的型號提出異議,對此亦應承擔一定的責任。華信公司和巨明公司對寧先生舉證的玉米收獲機每小時經濟損失為512元的鑒定結論有異議,但未提出重新鑒定申請,法院對寧先生舉證的該鑒定結論予以認定。法院認定寧先生舉證的2009年秋季寧陽地區(qū)玉米收獲期**短天數即22天來計算經濟損失。寧先生及華信公司主張巨明公司出售給寧先生的玉米收獲機是試驗產品以及華信公司與巨明公司屬代銷收獲機關系,巨明公司有異議,寧先生和華信公司未舉出相關的證據,法院不予支持。

  2010年9月7日,寧陽法院作出一審判決。判決巨明公司為寧先生更換一臺合格的前置式玉米收獲機(4YZ-3型);賠償寧先生經濟損90112元;華信公司對巨明公司為寧先生更換合格玉米收獲機及向寧先生賠償經濟損失負連帶責任。

  一審宣判后,寧先生和巨明公司均不服,向泰安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

  泰安中院經審理認為,訴爭的玉米收獲機系巨明公司生產,其作為生產廠家對其生產的產品根據法律規(guī)定有負責“三包”的義務,判決其承擔相應民事責任并無不當。玉米收獲機在寧先生使用過程中出現質量瑕疵,有華信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的證明及巨明公司回復農機投訴站的函件等證據相印證,巨明公司的上訴理由,與事實不符,法院不予采信。原審法院認定對交付玉米收獲機不符合約定,雙方當事人均有責任,經濟損失依法應當根據責任大小進行分擔,寧先生負擔經濟損失的10%為宜。《合同法》第113條規(guī)定“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損失賠償額應當相當于因違約所造成的損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獲得的利益,但不得超過違反合同一方訂立合同時預見到或者應當預見到的因違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損失。”可預見規(guī)則限制了違約人只對訂立合同時能夠合理預見的損失進行賠償,當經濟損失超過其預見部分根據法律規(guī)定則不予賠償。原審判決程序合法,判決結果欠妥,依法應予糾正。

  2011年1月28日,泰安中院作出終審判決:維持寧陽縣法院判決的巨明公司為寧先生更換一臺合格前置收獲機,改判巨明公司賠償寧先生經濟損失700041.60元,華信公司負連帶責任。

  “我們合格的收獲機何時才能換到?給我們造成的經濟損失何時得到賠償?”在采訪的**后,農民王先生無奈地表示,“寧先生這起終審判決的案件,法院宣判已近半年,巨明公司仍沒有執(zhí)行法院判決。我們農民都是四處借款、貸款購買的農機,本想著發(fā)家致富,沒想到卻買來了一身的官司和債務。”

  更多公司信息,請訪問:山東巨明機械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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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來源地址: http://fazhi.dzwww.com/
  • 游客
    發(fā)布于2020-10-06 21:10
    游客
    發(fā)布于2017-09-28 22:01
    我已經買了巨明16款大三行,怕怕的  --來自農機通手機版
    我這邊有個15款巨明我想買下又害怕啊有高手沒指點一二??!  --來自農機通手機版
  • 游客
    發(fā)布于2017-09-28 22:02
    巨明垃圾
    發(fā)布于2015-11-14 21:24
    我是15年買的巨明玉米收割機沒干多長時間大梁出現裂縫,看到及時要不就趴在地里了。結果是自認倒霉。慎重在慎重順遍在補充一句工作效率慢還是無級變速的
    大梁那個地方斷,我剛買的,16年的機器  --來自農機通手機版
  • 游客
    發(fā)布于2017-09-28 22:01
    游客
    發(fā)布于2012-05-22 10:13
    我剛想買 想著到網上看看 這下不敢買了 我們這賣的也是巨明 的 七萬多 可是網上報價最貴的也就四萬 迷茫 啊 今年都一二年了 技術是不是也該成熟了
    我已經買了巨明16款大三行,怕怕的  --來自農機通手機版
  • 巨明垃圾
    發(fā)布于2015-11-14 21:24
    我是15年買的巨明玉米收割機沒干多長時間大梁出現裂縫,看到及時要不就趴在地里了。結果是自認倒霉。慎重在慎重順遍在補充一句工作效率慢還是無級變速的
  • 河北柳園陳福成
    發(fā)布于2012-06-18 12:11
    游客
    發(fā)布于2012-02-23 17:59
    2011年9月22日 我也是在安陽萬達農機公司買了臺山東巨明4YZ-3型玉米收獲機, 每日下地工作不超1小時就開始壞,售后連續(xù)修了十幾天后,表示無能為力。。。 農機公司耍無賴,廠家代表不給說法,經工商所調解都無結果。 像這樣身為最底層的農民,本已是用盡血汗錢想著能走條好的道路,卻遇上這樣的齷齪廠家,! 誰來管管。。 聯(lián)系QQ 253426777
    巨明玉米機效果不錯,機器在于保養(yǎng)。機器在于自己掌握和操作。掙了錢就說好,沒達到自己理想就說不好、不能用。運氣也很重要。
  • 游客
    發(fā)布于2012-05-22 10:13
    我剛想買 想著到網上看看 這下不敢買了 我們這賣的也是巨明 的 七萬多 可是網上報價最貴的也就四萬 迷茫 啊 今年都一二年了 技術是不是也該成熟了
  • 游客
    發(fā)布于2012-02-23 17:59
    2011年9月22日 我也是在安陽萬達農機公司買了臺山東巨明4YZ-3型玉米收獲機, 每日下地工作不超1小時就開始壞,售后連續(xù)修了十幾天后,表示無能為力。。。 農機公司耍無賴,廠家代表不給說法,經工商所調解都無結果。 像這樣身為最底層的農民,本已是用盡血汗錢想著能走條好的道路,卻遇上這樣的齷齪廠家,! 誰來管管。。 聯(lián)系QQ 253426777
  • 游客
    發(fā)布于2012-02-22 13:15
    我買的也是玉米收割機是萬通牌4YZ-Q型自走式的也是不能用經常出問題我們到處投宿都沒人管象這種事去哪可以告啊哪個部門就管呀希望大家同情下我們農民吧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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