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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關于浙江大宇電動采棉機補貼處理情況通報

作者:新疆維吾爾自治區(qū)農牧業(yè)機械管理局 本站發(fā)布時間:2014年01月29日 收藏

關于浙江大宇電器有限公司電動采棉機購置補貼有關情況處理意見的通報

新農機辦字〔2014〕4號

伊犁哈薩克自治州農機局、各地、州、市農機局:

  根據(jù)舉報,自治區(qū)農機局組成工作組于2013年12月1日至8日赴喀什、阿克蘇等地進行入戶調查取證,證實浙江大宇電器有限公司生產銷售的電動采棉機存在補貼額偏高等情況,現(xiàn)就有關情況通報如下:

一、關于采棉機補貼額問題

  浙江大宇電器有限公司生產的電動采棉機分兩種型號,即NIC-WD-125(一拖一)型電動采棉機和NIC-WD2-125(一拖四)型電動采棉機,因其屬于農業(yè)生產急需的小型采棉機,經研究進入2013年自治區(qū)補貼,依據(jù)企業(yè)報價和市場詢價,NIC-WD-125(一拖一)型電動采棉機銷售價為8800元,確定補貼額為3000元,NIC-WD2-125(一拖四)型電動采棉機銷售價為28800元,確定補貼額為10000元。

  針對舉報信反映補貼額偏高等問題,工作組赴12個鄉(xiāng)鎮(zhèn)、33戶購機戶家中調查核實,證實多數(shù)用戶購買的NIC-WD-125采棉機銷售價為5000元,NIC-WD2-125采棉機銷售價為16000元,而經銷商出具的發(fā)票分別為8800元和28800元。經過對生產企業(yè)及經銷商調查,解釋說因為是新產品,為打開市場,企業(yè)制定的讓利銷售策略,與農民簽訂協(xié)議約定降低銷售價格,降價部分(NIC-WD-125降價3800元,NIC-WD2-125降價12800元)在三年后以舊換新時沖抵新機購機款。經與購機農民核實,多數(shù)農民對此約定不認可。調查核實中沒有發(fā)現(xiàn)空套補貼問題。

二、關于采棉機質量問題

  針對舉報信反映的機具質量問題,經入戶調查,多數(shù)反映該機不好用,存在油耗高、效率低、噪音大、背負作業(yè)時過熱、收獲袋和電源線時常被棉桿纏住不方便操作等問題。工作組將此問題反饋給廠家,廠家提出整改意見,包括已配備高保真耳機和隔熱墊,并針對油耗問題廠家正在研究技術升級,更換新的發(fā)動機,力爭降低油耗30%等整改措施。

  針對上述問題,為切實維護農機購置補貼政策的嚴肅性,維護公平競爭、誠信經營的市場環(huán)境,根據(jù)農業(yè)部辦公廳、財政部辦公廳聯(lián)合印發(fā)的《2013年農業(yè)機械購置補貼實施指導意見》(農辦財〔2013〕8號)、《農業(yè)部辦公廳關于進一步規(guī)范農機購置補貼產品經營行為的通知》(農辦機〔2012〕19號)等規(guī)定,經研究,作出以下處理意見:

  (一)下調NIC-WD-125(一拖一)型電動采棉機補貼額,由原來的3000元下降至1500元。

  (二)下調NIC-WD2-125(一拖四)型電動采棉機補貼額,由原來的10000元下降至5000元。

  (三)責令生產廠家和經銷商于2014年上半年對2013年全部購機用戶逐一入戶回訪,解決存在的質量問題,加強對購機用戶的培訓,切實做好售后服務,確保在2014年達到理想的使用效果。

  (四)自2013年12月20日起,浙江大宇電器有限公司該兩種型號電動采棉機執(zhí)行調整后的補貼額,之前已銷售上傳的機具維持原補貼額。請各地農機局按照此規(guī)定做好相關補貼信息錄入及資金兌付等相關補貼工作。

  責令浙江大宇電器有限公司于2014年3月底前完成2013年全部購機用戶回訪、機具維護、用戶培訓等售后服務工作,整改完畢用戶滿意后恢復補貼相關工作。

  請各地農機部門接此通知后,及時向轄區(qū)內各購置補貼農機生產及經銷企業(yè)進行通報,宣傳相關政策法規(guī),要求各企業(yè)引以為戒,切實遵紀守法經營。

2014年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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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來源地址: http://03365p.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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